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城发集团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6月至年底,在公司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服务集团改革发展大局,紧盯工程建设领域“行贿受贿多、插手干预多、围标串标多、转包及违法分包多、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多”等突出问题,严查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健全机制,促进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助力清廉城发建设和集团高质量发展,为争做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二、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所有在建和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含代建工程),以及与之相关的机械、设备、物资采购项目,含已完成勘察设计或监理或施工招标,但未实质性开工的项目。
三、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项目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监管、资金使用和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项目决策个人“说了算”;
2.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的;
3.决策失误造成项目长期未完成或出现重大损失的。
(二)招标投标方面
1.应招未招、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的;
2.违规干预,内外勾结违标串标的;
3.不按规定履行招标程序的;
4.违反集团招标采购有关规定的;
5.违规评标、评标不公的。
(三)施工监管方面
1.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等相关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
2.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管理参建单位的;
3.工程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
4.施工过程中违规工程签证的;
5.商品房烂尾损害群众利益的;
6.项目实施过程中超概算的;
7.挂靠或出借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违规“挂证”的。
(四)资金使用方面
1.项目超标准、超规模的;
2.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结算竣工价款的。
(五)廉政建设方面
1.参建单位以贿赂、提供便利等方式承揽或参与建设、材料设备供应的;
2.利用工程设计变更谋取私利的;
3.发生涉法、涉诉或群众上访问题的;
4.被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和处理的;
5.其他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四、组织保障及责任分工
公司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陈少斌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晓任常务副组长;分管资金使用、项目开发、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的领导任副组长;公司各相关部室(中心)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投资与工程建设治理、招标投标与物资采购治理和资金拨付与使用治理三个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应及时向督导小组报送工作信息和阶段性工作成果。
其中,项目投资与工程建设治理专班设在投资发展部与安全保障部,具体负责项目决策和施工监管方面核查治理工作;招标投标与物资采购治理专班设在招采中心,具体负责招标投标、设备和物资采购方面的核查治理工作;资金拨付与使用治理专班设在财务管理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支付结算等方面的核查治理工作。
(二)督导小组协调督促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晓任组长,督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具体负责协调对接各工作专班,及时汇总并向城发集团报送工作信息和阶段性工作成果。
督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治理行动的过程监督,对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假落实、搞变通、不落实等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并对相关问题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
公司其他部门(中心)、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服务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本单位专项治理行动负主体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5月~6月上旬)
1.6月上旬以前,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细化、分解和落实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公司纪委、党委办公室、各部门(中心)、子公司)
2.公开收集问题线索。公司公众号公布城发集团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集团,发布集团及公司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相关信息,公布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责任部门:公司纪委、营销中心)
3.按照《方案》治理范围,全面梳理公司工程建设领域投资建设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台账,6月5日前将《工程建设领域投资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1)报送集团督导小组。(责任部门:公司纪委、投资发展部、安全保障部、有关部门(中心)、子公司)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8月)
按照《方案》规定的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发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自查,全面查找在项目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监管、资金使用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步进行自纠。按照“一项目一表格”于7月底前填写完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表》(附件2),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盖报送集团总工办。(责任部门:公司纪委,投资发展部、安全保障部、招采中心、财务管理部、有关部门(中心)、子公司)
(三)核查抽查阶段(8~9月)
督导小组会同三个工作专班对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对重大问题和重大疑点进行复查和延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督促整改,准备接受城发集团及有关部门组织的督导检查。(责任部门:公司纪委、投资发展部、安全保障部、招采中心、财务管理部)
重点核查项目包括:
1.在专项治理期间受到投拆举报的项目;
2.六届市委巡察反馈的涉及到工程建设领域需长期整改的相关项目;
3.工程实施期间发生过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或被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分处罚的项目;
4.工程实施期间发生过涉诉纠纷的项目;
5.专项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巡察报告反映过有关问题的项目。
督导小组结合工作情况和核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下发效能督办单、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
(四)总结考核阶段(11~12月)
1.督导小组汇总核查抽查情况,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形成工作总结报公司党委审核后,报送城发集团。(责任单位:公司纪委)
2.此次专项治理情况纳入2023年度经营业绩综合考核,凡是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和治理整改不到位在城发集团考核中予以扣分的,公司将视情况在年度考评中同步考核兑现。(责任单位:公司办公室)
(五)巩固深化阶段(长期坚持)
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监督。公司各部门(中心)、子公司立足职能定位,主动压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持续纠治工程建设领域易发多发腐败问题和作风顽疾,以案促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内部管理制度,巩固提升专项治理行动整治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各部门(中心)、子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发扬“四敢”精神、落实“四大”行动,建设清廉城发、清廉桃花岭的具体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工作部署。
(二)加强联动,高效实施
各部门(中心)、子公司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工程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在领导小组、督导小组领导下,迅速行动、协作联动、高效推进。公司纪委、投资发展部、安全保障部、招采中心、财务管理部等部门要全程参与,公司党委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营销中心等有关部门(中心)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三)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要围绕专项治理范围全面摸排起底,紧盯专项治理重点深入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切实务实整改。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消极应付、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或者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瞒报谎报、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总结,信息报送
自6月起,公司督导小组每月10日前向集团督导小组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包括相关数据、具体事例、经验做法等,同步报送加盖扫描件和电子文档),于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刘四兵,联系电话:13872509028)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投资建设项目汇总表
2.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表
附件2: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表
企业名称: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
投资主体 | 建设主体 | ||
实施时期 | 监理单位 | ||
项目内容 | |||
自查情况 | |||
自查单位 | 自查责任人 |
宜昌桃花岭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